2005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将于7月1日—8月15日进行。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对口升学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按文化课平均成绩的40%与专业课平均成绩的60%之和换算为录取总成绩。本科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线投档。专科不划最低控制线,实行划大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的办法进行预录取,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统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进行专业测试的艺体类专业在划定的录取总成绩控制线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和省教育厅职教处组织实施,实行网上录取“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招生院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考中心核准备案,并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口升学录取专用章”,形成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已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报到前,凭录取通知书到市招办(考试中心)领取档案。新生录取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随时取消学籍。(记者 程洁)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