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家长网校>家教联络站>正文
 
在职家教,拒绝还是接受?

  2004-8-24 11:07:06


    家教,尤其是作为在职教师第二职业的家教,已经成为一种新型产业,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社会各界对此看法不一,有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甚至作出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家教活动的规定。这一举措使家教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用市场经济观念来看待这个问题

    ■ 俞联斌

    且不说聘请家教和从事家教是两厢情愿的事情,也不说家教“因材施教”的利大于弊,就凭聘请家教和从事家教不违法、不违规,就可以证明家教是合理的、正当的。笔者认为,如果用市场经济观念来看待这个问题,就会看得更清楚、更透彻。 

    在经济生活中,有需求就有市场。供小于求,商品市场行情好,价位高;供大于求,商品市场行情差,价位低。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通过聘请家庭教师辅导孩子的学习,提高孩子的成绩,正是这种需求造就了家教市场。我们应该把聘请家教和从事家教看做一种供求关系。家长聘请家教的愿望越迫切,要聘请家教的家长越多,从事家教的教师就会越多,聘请家教的费用就越高。就一名教师而言,他的教学水平越高,教学成绩越好,聘请他的人就越多,聘请他的酬金就越高。一名教师要想让自己在家教市场中有较高的报酬,他必须努力抓好平时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使自己的教学成绩突出,使自己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声望。自然,也就不愿意因为家教而影响正常教学了。对于那种“放松课堂教学,将本属于课堂的内容移植到家教内容中,为自己创造生源”的行为,我们暂且不以教师的职业道德衡量,单以这样的行为无异于涸泽而渔,杀鸡取卵,也就为广大教师所不齿。同时,市场经济规则也会将他无情地抛弃。 

    正如在经济活动中一样,只要这种需求是合理、合法的,社会或主管部门要做的就是如何管理市场运作、规范市场秩序。因此,对于家教这样既合情、又合理、更合法的市场,教育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该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特别是教师本职工作的考核、家教收费的标准、教师个人所得的税收征缴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对于个别教师“放松课堂教学,将本属于课堂的内容移植到家教内容中,为自己创造生源”的错误做法,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其改正,而不是因此用一纸命令禁止所有教师从事家教活动。这使我联想到一段时间以来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的“择校生”问题。“择校”是近些年来才出现的现象,为什么会在近些年才出现?主要是因为人们在经济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以后,对子女的教育问题更加重视,他们希望子女在条件更好的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这种需求,却往往受到地域、经济、考试分数等方面的制约而不能满足。因此,出现了家长为名额走后门、学校扩招择校生、收取高额择校费等现象。在这种需求如此迫切的情况下,已经不存在“能不能择校”的问题,而是怎样规范择校行为的问题。于是,有些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出台了“限制分数”、“限制人数”和“限制收费”的“三限”规定,规范了择校管理,满足了许多家长的需求,也充分利用学校的办学资源。

    退一步讲,教师没有从事家教,其教学质量就会提高吗?学生的成绩就会提高吗?“升学大战”的大背景在短时间内不可能迅速转变,家长这种迫切需求也不可能因禁止教师从事家教活动而消失。教育主管部门忽视这种市场需求,禁止教师从事家教活动,并不能真正杜绝教师从事家教活动的现象,而只会使家教活动转入“地下”,进一步增大管理的难度。至于,有的教师当家教不是为了“家教”,利用家教“通过有权势的学生家长谋取工作上的便利”等现象,则是极个别的,它不应该也不可能成为主流,人们不能以此否定其他教师。 

    当然,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教师以本职工作为重。但是,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提高收入;以自己的正当行为,获得报酬,无可厚非!从事教育事业需要奉献精神,但是并不意味着有偿服务就可耻。只要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以解决问题为根本,就可以正确对待教师从事家教活动,理直气壮地说:家教,有什么不可以!


 1  下一页
 【相关文章】
家教做"情报员" 只因家长要动态掌握孩子情感走势(2004-8-24 10:33:08)
女大学生做家教受侵害身亡 家教面临安全危机(2004-8-23 11:13:27)
长短录:大学生家教须谨慎创新(2004-8-6 15:55:46)
暑期大学生家教市场红火 细节问题招致家长反感(2004-8-3 19:05:24)
家长心得:暑期家教,让你满意不容易(2004-8-3 8:50:30)
广州东山区将投3000多万元建首家教育图书馆(2004-8-2 17:26:08)
家教过严或家庭不和 15%大学生与异性交往没感觉(2004-7-30 16:09:09)
“目标家教”科学性受质疑 中消协:避免模糊条款(2004-7-30 9:32:03)
街上叫卖怕骗找中介怕“黑” 暑期家教呼唤监管(2004-7-30 9:09:07)

http://www.huanghenews.com.cn 新闻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主办: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文明办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
      省委外宣办  团省委   省妇联 新闻热线:0351-4019877
      省关工委  省互联网新闻中心 传真:0351-4019878
维护:黄河新闻网 EMAIL:sxgov@freemail.sx.cn
ICP许可证号:晋ICP备05000581号 邮编:030071